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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无止境,勇攀高峰——记外经所组织开展“行政代理业务”专题讲座

2021-04-09 20:56:00 来源: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王美琼 作者:gl 点击:

为提高和丰富我所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专业技能和实操性,提升律师理论和实务水平,4月9日下午15时,由行政诉讼代理经验丰富、常年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王川广律师讲授以《行政代理业务》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多名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参加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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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有关法律规定,就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区别、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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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重点讲述了以下内容:一、区别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重要性。他强调行政案件争议的两个基本特点:1.起因于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活动;2.争议的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如在诉讼中错将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处理,会产生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要求撤诉的后果,最后导致败诉,无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有损律师的信誉和专业度。二、行政诉讼中原告起诉后不得随意撤诉的重要性。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根据上述法条,撤诉后行政机关如没有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作为行政诉讼的代理律师一定要做好风险提示义务。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强调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适用起诉期限制度而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对行政协议的起诉一般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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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结合近年来代理的典型行政诉讼案例,对行政诉讼领域的难点、要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通过简洁精炼的语言为大家讲解了相关行政法律规定的适用规则,并为律师从事行政诉讼实务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互动环节中,现场反应热烈,参加讲座的律师们踊跃提问,与王律师就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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