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美,女,汉族,海南儋州人,中共党员。具有中级经济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资格。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曾就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人事处。期间,曾在《经济研究导刊》、《法制与社会》及《人力资源管理》发表多篇理论文章。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外经所第二党支部纪检委员、海南律师协会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2022年被海南省司法厅评为村居法律顾问“表现突出个人”、2024年被海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20/2021/2022/2023/2024年连续五年被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
主要执业业绩:
1、刑事辩护:执业以来办理多起重大案件,主要包括吴宗隆、李养圣、王积存、张生豪、王小俊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罪轻辩护方面取得良好辩护效果;临高陈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二审接受委托后,海南省高院改判陈某某无期徒刑。
2、民商事及行政代理:办理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例如,某劳务公司与某钢材经销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谭某与某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彭某与某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羊某与某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所承办案件胜诉比例高、代理效果好。
3、法律顾问:为海南数字贸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白沙黎族自治县、澄迈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多个村居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