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芝伟,男 ,满族,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2年开始在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4月转入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执业证号:14601201210325364。
朱芝伟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认真负责。执业期间,办理了数百宗诉讼类案件。擅长办理刑事、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劳动争议、侵权等案件。办理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北京市某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为由决定不起诉,并给予李某某国家赔偿。办理的朱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广东省某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办理的吴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海南省某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给予吴某某国家赔偿。办理的罗某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海南省某检察院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在海口市某花园小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为20多名业主成功维权。
执业期间,担任过海南宝通实业公司(专项)、海南鹏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南勿里洋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宏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精准、规范的法律服务受到顾问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