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露,女,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经就职于世界五百强外资制药企业。
2018年起从事律师行业工作,擅长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曾代理葛某某仲裁泷海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刘某某诉广东某劳务公司、中建某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谭某某诉海口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李某某诉海口某汽车公司劳动争议案,上海某公司诉贵州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庞某某诉郭某某、某财产保险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成某某诉广西某船务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均取得良好效果,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
曾通过为林某某非法经营罪、李某盗窃罪、韩某某敲诈勒索罪的有效辩护,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